湖中发[2017]16号
关于在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开展评选“优秀教师”、学生学习积极分子等活动的通知
各处、室、委、中心;年级组:
一学年来,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六中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全力深化“两个教育”,以“坚毅、大气、实干、创新”为主题,以激情教育,精细化管理,高效课堂为着力点,努力创建书香校园,圆满地完成了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。其中涌现出一大批埋头苦干、无私奉献、积极进取的优秀教职员工和品德优良、勤奋好学、创新实践的优秀学生。为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和导向作用,更好地推动学校快速、持续地发展,经学校研究,决定在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开展2016~2017学年度的评先评优活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宗旨
通过评先评优活动的开展,在全校进一步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,引领广大师生教有名师、学有楷模、赶有目标、做有榜样,形成教风严谨、学风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,稳步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快速持续地发展。
二、评选项目
1、在全体教职员工中评选十大标兵、十佳干部、十佳班主任、优秀教师、优秀干部、优秀员工等。
2、在全校班级和学生中评选出文明班级和学生积极分子(包括学习积极分子、精神文明积极分子、劳动积极分子、体育积极分子、文艺积极分子)。
三、评选办法
教师类
(一)、“优秀教师”:按百分制评分,按得分高低选出。
1、教师常规工作业绩考核(10分),由教务处对年级老师进行评分。
2、教师评优考试业绩评分标准
60分作为一学年度四次期中、期末考试的教学业绩考量标准。
层次 |
平行班 班级数N |
平均分排名 |
超尖子数M |
总分为两 项之和 |
文、实 |
0<N≤2 |
第一名+8分,第二名且相差1分以内+7分,相差1分以上3分以内+5分。相差3分以上+3分。 |
M<0 -1分 M=0 +2分 M>5 +7分 |
|
文、实 |
2<N≤4 |
第一名+12分,第二名且相差1分以内+10分,相差1分以上3分以内+6分。相差3分以上+4分。 |
M<0 -1分 M=0 +2分 M>5 +3分 |
|
理、实 |
0<N≤2 |
第一名+12分,第二名且相差1分以内+10分,相差1分以上3分以内+6分。相差3分以上+5分 |
M<0 -1分 M=0 +2分 M>5 +3分 |
|
理、实 理、对比 |
2<N≤4 |
第一名+14分,第二名且相差1分以内+12分,相差1分以上3分以内+8分。相差3分以上+5分。 |
M<0 -1分 M=0 0分 M>5 +1分 |
|
文、补 |
0<N≤2 |
第一名+8分,第二名且相差1分以内+7分,相差1分以上+5分,相差3分以上+4分。 |
M<0 -1分 M=0 +2分 M>5 +7分 |
|
理、补 |
2<N≤6 |
第一名+14分,第二名且相差1分以内+12分,相差1分以上3分以内+8分。相差3分以上+5分。 |
M<0 -1分 M=0 0分 M>5 +1分 |
|
理、尖 |
2<N≤7 |
第一名+12分,第二名且相差1分以内+10分,相差1分以上+6分。 |
M<0 -1分 M=0 +2分 M>5 +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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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、尖 理、重 |
2<N≤7 |
第一名+7分,第二名且相差1分以内+5分,相差1分以上3分以内+3分。 |
M<0 -1分 M=0 +2分 M>5 +8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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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其它评分(30分)
(1)由年级组正、副主任根据日常工作表现打分,分值10分;
(2)由同年级全体老师打分,分值为5分;
(3)由学校班子成员打分,分值15分。
(二)“优秀员工”:由部门正副主任根据员工的平时工作情况及表现进行提名,确定候选人,再由本部门全体员工票决评选出“优秀员工”。
(三)“优秀干部、十佳干部”:通过班子会,由学校班子成员根据全体中层干部平时的工作情况及表现进行提名,确定候选人,所有候选人均为优秀干部,再由班子成员从候选人中票决评选出“十佳干部”。
(四)“十佳班主任”:通过学校班子会由班子成员核定各年级名额,再按照各处室对班主任考核结果从高到低选出。
(五)“十大标兵”:通过学校班子会由班子成员在“优秀教师”、“优秀员工”、“十佳班主任”和“优秀干部”的名单中进行提名,确定候选人,再由班子领导票决评选出“十大标兵”。
(六)“县优秀教师”:通过学校班子会由班子成员在前5项名单中进行提名,确定候选人,再由班子成员票决评出“县优秀教师”。
(七)原则上各处室、年级正副主任都不参与“优秀教师”或“优秀员工”的评选,只参与“优秀干部”的评选。
学生类
1、学习积极分子: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勤学好问,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课堂专注,勤于思考,能积极回答老师提问,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,能认真独立完成作业,做到课前预习,课后复习,讲究团结互助,善于帮助别人搞好学习。
2、精神文明积极分子:思想品德高尚,勤奋好学,讲文明、守纪律、讲公德,助人为乐,诚实守信,团结友爱,情趣健康。
3、劳动积极分子:热爱劳动,积极参与学校、班级劳动,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,以辛勤劳动为荣,尊重爱惜劳动成果,时刻关心集体环境,主动服务,能起骨干带头作用。
4、体育积极分子:政治思想表现良好,热爱体育事业,勤奋好学,能积极参与 各项体育活动,自觉坚持体育锻炼,具有强健的体魄,并有一定的体育特长。
5、文艺积极分子:政治思想表现良好,勤奋好学,能够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文艺活动,并具有一定水平的文艺特长,善于合作,具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。
6、文明班级:模范遵守《中学生守则》和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举止文明,尊师守纪,具有浓厚的“比、学、赶、超”氛围,班风、学风良好,成绩优良;集体观念强,团结友爱,积极向上;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;一年里无一起重大学生违纪违规行为。
四、评选名额
1、优秀教师和优秀员工按所在年级、处、室签到人员5:1的比例进行评选,具体名额分配为:
部 门 |
上报学校表彰名额 |
初一年级组 |
8 |
初二年级组 |
8 |
初三年级组 |
9 |
高一年级组 |
12 |
高二年级组 |
13 |
高三年级组 |
14 |
办公室、物业处、监察室 |
3(候选人) |
教务处、政教处、保卫处 |
3(候选人) |
后勤服务中心、团委、工会 |
2(候选人) |
教科处、电教中心、基建办 |
2(候选人) |
总务处、文宣中心、宿管处、校报 |
2(候选人) |
2、文明班级,各年级组拟推荐2个班级。
3、学生积极分子,每小项每班推荐1名(高三年级除外)。
江西省湖口中学
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一日
抄 报:县委宣传部、县人大科教文卫委、县政协学习文史教文卫体委、县直属工委、县教育局、县第一纪工委;县委常委宣传部邱玉林部长、县政府张水兰副县长、县教育局许剑松局长
湖口中学办公室 2017年6月11日印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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